程远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从而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要求,教体局联合县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区域内的小卖部每期进行四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白粉”“三毛”“五毛”食品,依法取缔无证商贩,严防不健康、不安全食品出售,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教体局在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积极履行监督监管职能,为全县学生饮食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