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tj/2021-00001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教体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兰教体文〔2021〕297号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密我县食品安全防护网,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就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学校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师生的健康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舆论燃点低,极易产生负面舆情。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具有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清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严防发生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兰考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保东
成 员:时金立 赵 坤 杨 森 王高中 袁胜争
常聪明 孔德志 雷国振 杨相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相军,副主任黄威,成员付文兵 李静 刘敏 房海涛 张耀厂,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局领导共分七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时金立
成员:朱家明 刘改明 许志安 李家琳 杜慧杰
王胜利 王淑杰 宁培臣 程学周 王晓辉
督查学校:兰考一高、玉兰小学、惠安街道学校、三义寨学校
第二组:组长:赵 坤
成员:齐 凯 鲁 峰 周忠胜 魏洪雷
督查学校:兰考二高、三高、架子乡、考城镇、许河乡
第三组:组长:杨 森
成员:杜敢旭 孙永福
督查学校:玉兰中学、孟寨乡、南彰镇
第四组:组长:王高中
成员:孔维绪 张秋玲 王海涛
督查学校:星河中学、红庙镇、仪封乡
第五组:组长:袁胜争
成员:刘国良 曹明英
督查学校:济阳学校、闫楼乡、小宋镇
第六组:组长:常聪明
成员:刘木林 张高庆 刘庆义 王小伟
督查学校:兰阳街道、谷营镇、坝头镇
第七组:组长:孔德志
成员:周胜利 房海涛
督查学校:桐乡街道、堌阳镇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3日--12月13日)
1.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定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检查阶段(12月14日--12月31日)
各小组对所包乡镇(学校)进行督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抄报教体局党组,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2月31日前各小组对督查结果写出督查报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517房间)。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1日—春节前学校全部放假)
县教体局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依据各小组督查报告,结合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学校自查自纠和评估报告,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是本辖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校外供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的校外供餐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杜绝“以供代管”“以托代管”,对不具备远距离配送能力的供餐单位,应停止其供餐。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对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要按照《河南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要求,明确监管重点,规范检查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措施针对关键、切中要害;要将辖区内进行跨区域或长距离配送的供餐单位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大监管频次,严查加工制作和配送环节是否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确保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要将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必须做到每一餐都有一名校领导、餐厅加工点负责人陪餐和教师代表陪餐,家长陪餐每周最少两次,中心校领导不定期到本辖区内学校餐厅加工点进行陪餐,并履行好陪餐监管职责,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食品的验收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并且要经常对供餐单位经营状况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如配送食品的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感官性状是否有异常、送餐容器、车辆和餐具是否干净整洁等进行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热藏配送的餐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冷藏配送的再次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供餐单位和学校均要做好食品交接记录,按规定落实留样制度,确保全县师生在校的每一顿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把学校餐厅制作的每一顿饭都做到真正让家长、让社会信得过的营养餐。
要压实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要督促供餐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控配送过程安全风险,严禁经营、加工、使用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落实备案制度,将配送学校名称、配餐份数、配餐食品名称,以及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报属地中心校、局属学校备案,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要严格实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彻底让失信企业无市场立足之地。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将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重点对象,针对供餐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分餐配送和运输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尤其是分餐配送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食品加工方式合规、运输环境卫生、分装过程无污染、配送温度符合要求、配送去向清楚、数据真实可查,坚决查处无相应加工方式配套设施设备、食品运输车不符合要求、食品分餐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行为。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依据本辖区实际,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供餐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等在学校、供餐单位经营者得到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要督促学校、供餐单位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在线学习培训和抽查考核作用,提升学校校长、供餐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以及“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坚决抵制餐饮浪费。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同时要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长效管理。督促供餐单位实施“6S”等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供餐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2年3月底前全部接入“舌尖安全网”,提升“智慧监管”效能,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实时在线,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
请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抓紧组织对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将校外供餐情况、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及自查、自纠情况总结(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至教体局保健站517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