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考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兰考农业信息网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兰考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兰考县人民政府网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印发文件、公告栏以及兰考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填写《兰考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向兰考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兰考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是农业局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兰考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考县中山北街农林综合服务中心1109
联系电话:0371-26996131
传 真:0371-26996131
邮 箱:hnlkgxj@126.com
邮政编码:47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30(节假日除外,并根据季节变化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各股室及其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农业农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