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水利局是县委、县政府的水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全县水利、水资源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根据兰政办〔2015〕80号文件《兰考县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共设五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与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十四个局属单位:兰考灌区管理所、北滩灌区管理所、东方红提灌站、考城提灌站、黄蔡河管理所、四明河管理所、贺李河管理所、胡里闸管理所、李家滩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局施工队、水利物质站、水利预制厂、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