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东坝头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采购(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的不锈钢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雷云峰(兰考县东坝头乡雷集小学)使用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锈钢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对 雷云峰(兰考县东坝头乡雷集小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并处罚款人民币8500元。行政处罚决定编号为:兰市监处罚〔2023〕10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