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桐乡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采购(销售)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氧乐果标准指标应为≤0.02,实测值为5.4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高建伟(兰考县高伟蔬菜店)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高建伟(兰考县高伟蔬菜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2200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209元。行政处罚决定编号为:兰市监处罚〔2022〕180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