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我辖区红庙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红庙店经营的桂花米酿牛乳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3日的桂花米酿牛乳茶(风味固体饮料;商标:言小吉;规格:235克/瓶;生产者:浙江恒泰食品有限公司),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红庙店经营的桂花米酿牛乳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生产者分析和调查认定,造成原因为包装机器清洗不到位、相关消毒设备未启用,并已受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八条第(五)、(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红庙店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不罚 [2022]7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