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我辖区红庙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兰考县刘俊亚早餐店(郭秀)自制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加工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标准指标应为≤100mg/kg,实测值为530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
兰考县刘俊亚早餐店(郭秀)涉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编号为:兰市监涉罪移〔2022〕1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2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