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市场监督管理 > 案件信息 > 正文
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谢全胜 审核人: 填报时间: 2020-12-04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2020〕66号
兰考县朋飞超市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案
兰考县朋飞超市
92410225MA46NQJ070
于四朵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罚款人民币三千元(3000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7
2020-12-04
网站标识码:4102250001 豫ICP备18043144号-1 豫公安备:41910202000101 Email:lk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