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兰考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S218兰考境南彰镇至兰考与杞县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属公路项目用地,位于兰考县东坝头镇双井村,红庙镇北代庄村、孔庄村、普营村、青龙岗村,南彰镇杜楼西村、双楼村、五里河村、张贯主寨村,三义寨乡白云山村、曹新庄村、河渠村、康寨村、老茄庄村、孟南村、孟西村、三义寨东村、西侯寨村、张楼村,桐乡街道东北场村、二坝寨社区、高场社区、韩陵寨村、姜楼社区、栗场村、鲁屯社区、绳庄村、王庄社区、新韩陵村、薛楼社区;小宋镇北村、东村、东邵岗一村、郭店村、孔庄村、南园村、王胡村、西南村、西邵岗村、小宋村、袁砦村;闫楼乡大李东村、大李庄西村、郭庄东村、郭庄中村、柳园村、宋庄村、王玉堂村、小李庄村、新园子村、薛店村、闫楼北村、闫楼村;工程项目位于兰考境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各乡镇(街道)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