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兰考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国道240兰考境(豫鲁界段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属公路项目用地,位于兰考县堌阳镇崔寺村、东一村、范寨村、黄口村、梁寨村、秦寨村;孟寨乡宋庄村、孙东村、孙西村、谭庄村、肖蔡庄村、马林寨村、孟寨村、曹庄村、韩西寨村、何二庄村;南彰镇李堡村、刘堡村;工程项目位于兰考境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各乡镇(街道)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