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兰考县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兰考段),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属公路项目用地,位于谷营镇程庄村、朱场村;红庙镇白楼村、樊庄村、郭庄村、普营村、土岭村、王庄村、西王庄村;考城镇东官路村、贾马口村、贾马寨村、李三阳村、林河寨村、龙王庙村、孟楼村、阮寨村、万土山村、徐寨村、中刘寨村;葡萄架乡何庄村、后杨庄村、马店村、平房村、土山寨村、王大瓢村、王庄村、翟庄村;桐乡街道东北场村、高场社区、韩岭寨村、韩陵寨村、栗场村、绳庄村、新韩陵村;小宋镇刘金堂村、田寨村;闫楼乡柳园村等三十八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兰考县水利局、兰考县公路管理局、兰考县交通局、河南方东实业有限公司、兰考县富兰置业有限公司、菏泽至兰考铁路(兰考县段)七个国有单位。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各乡镇(街道办)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