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9-122600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审计局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12月26日 |
兰考县审计局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兰考县审计局
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兰审公告2019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6月10日对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科等18个科室、4个二级机构,共有编制员工17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6人,参公管理1人,事业全供编制人员114人,自筹人员36人,另有合同人员50人。
(二)被审计单位主要职责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行政辖区内各种城乡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负责县城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负责县城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廉租住房管理等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兰考县财政局对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预算为158243585.01元。2018年预算支出为158243585.01元。其中:经费支出89212347元(工资福利支出10309687元,商品服务支出64190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0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788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0000元,其它支出1124250元,拨出经费14748200元),项目支出69031238.01 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合计134154687.71元,其中经费支出88014275.04元,项目支出51330412.67元。预算执行率为84.78%。部分经费支出科目预算编制过宽、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29000元,实际培训支出2040元,执行率仅为7.03%。
(四)2018年度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资产余额11491445.15元,其中:暂付款572162.81元(暂付单位款488802.81元、暂付个人款83360元)、固定资产7924331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994951.34元。2018年末负债余额14716026.88元,其中:暂存款14716026.88元(暂存单位款14556769.38元、暂存个人款159257.5元)、固定基金7924331元。2018年末结余-11148912.73元。净资产7924331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实际列支情况
经审计,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实际列支情况: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000,当年实际列支公务接待费24909元;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元,当年实际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995元;2017年未预算出国(境)费用,当年列支出国(境)费用367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编制执行及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2018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着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预算、无预算列支、列支不合规票据等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221995元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0000元,2018年实际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1995元,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221995元。
(二)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项目预算391059.9元
1.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印刷费预算支出50000元,2018年实际印刷费支出214313.4元,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项目预算164313.4元。
2.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差旅费预算支出480000元,2018年实际差旅费支出706746.5元。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项目预算226746.5元。
(三)无预算列支60700元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预算出国出境费用、咨询费等费用支出,但当年实际列支出国出境费用36700元、咨询费24000元,共计60700元,属无预算列支。
(四)列支不合规票据5990 元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列支演讲比赛奖品、升国旗服装共计5990元,列支票据不合规,主要为发票公章与清单公章不一致。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该单位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凭证;调整有关账项,增加固定资产。并建议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执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在以后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执行,严禁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项目预算、无预算列支费用。对不合规票据支出情况做了说明,补充和完善了原始凭证和相关手续,承诺严把审核关;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