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8-0302010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23日 |
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兰审公告〔2016〕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24日对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调查科等12个科室,下设食品安全监督所、食品药品检验所2个全供事业单位,共有行政编制人员25人,全供事业编制人员87名,加挂兰考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药品国家法定标准;组织实施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等。
(二)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2015年收入5837785.27元(财政拨款收入5817779.9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5.37元);支出5364403.38元,当年结转结余473381.8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2015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着超标准支出、固定资产未入账、应计未计无形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入未入固定资产42945.68元
(二)应计未计无形资产571750元
(三)超标准支出16246.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兰审决〔2016〕27号审计决定书,同时,建议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加强对资产的管理,防止由于管理不规范而造成资产损失。
(二)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在经费使用中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有关开支标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纠正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