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8-0302007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安监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17日 |
兰考县安监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兰审公告2016第 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8日,对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兰考县安监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兰考县安监局成立于2004年,截至2015年底,兰考县安监局实有干部职工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4人,自筹人员15人,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工矿商贸科、危化科、考核站、职业卫生监管科、执法队8个科、队。
(二)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经审计,2015年兰考县安监局收入总额1956434元,其中拨入经费1434155元,拨入专款299550元。经费支出1956432元,其中专款支出299550元。年终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安监局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2015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是也存在未实行政府采购、列支不合规票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购置设备11800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二)列支不合规票据6515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县安监局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兰决〔2016〕7号审计决定,建议兰考县安监局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安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补充和完善了原始凭证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