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8-030200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审计局对县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
兰考县审计局对县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兰审公告201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对兰考县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兰考县信访局是县委的职能部门,截止2015年底,下设办公室、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办信科、督办查办科、复查复核科、联席会议科6个科室,现有编制24人,在岗人员24人。主要职能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
(二)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度会计资料反映,截止2015年底,资产合计2054039.49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1133200元;其他应收款80004.66元,固定资产840834.83元。
负债合计8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80000元。
(三)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5年度会计资料反映,截止2015年底,收入合计2378859.2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925115.2元,授权支付453744元。
2015年度会计资料反映,截止2015年底,支出合计2383273.1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048.8元,商品服务支出867459.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965.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00元。专款支出756000元。
财政拨款结余1133204.6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信访局2015年度财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也存在列支不合规票据、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支出15592元
(二)固定资产1800元未及时入账
(三)购置办公用品未实施政府采购86589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兰考县信访局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兰审决[2016] 10号审计决定书,责成该单位及时更正、完善不合规票据,并在以后的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采购物品。同时,建议兰考县信访局:
(一)进一步强化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事,严把支出,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采购物品。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信访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对不合规票据支出情况做了说明,补充和完善了原始凭证和相关手续,承诺严把审核关;对本年度未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及时入账,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账面,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未实施政府采购,今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采购物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