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7-1216103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封市东京客运场站管理有限公司兰考汽车站存在安全隐患督办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5年12月25日 |
兰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封市东京客运场站管理有限公司兰考汽车站存在安全隐患督办的通知
兰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封市东京客运场站管理有限公司兰考汽车站存在安全隐患督办的通知
兰考县交通运输局:
兰考县公安交警大队排查发现,开封市东京客运场站管理有限公司兰考汽车站安全检测系统不显示液体危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对你单位就该隐患的整改进行督办。
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限期整改完毕。按照督办程序,请于2015年12月26日前将安全隐患核查、整改治理处理报告,以局文件形式报县政府安委办。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