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更好的理解《兰考县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兰考县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食盐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必需品,特别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而产生大幅波动。比如2003年的非典,2011年日本福岛核辐射,2020年新冠疫情等灾害,都会形成影响较大的社会突发事件。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其中“改革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是四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对此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等工作也做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作为县级盐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本县的《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二、《兰考县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出台依据
1.《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
4.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兰考县盐业体制改革监管方案》的通知(兰政〔2017〕15号)。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52号)。
三、《兰考县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兰考县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总则、食盐储备的管理、资金管理、食盐储备的储存、监督检查、附则6个部分。
总则。明确了政府食盐储备遵循原则、质量要求、适用范围和管理模式。
2、食盐储备的管理。明确了可以调用政府食盐储备的规模和调用后补齐库存的要求。
3、资金管理。规定了食盐储备的品种、数量和资金费用支持。
4、储备食盐的储存。规定了承担政府食盐储备的企业条件、存储布局、含量标准和储备管理方式。
5、监督检查。县直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等,依法给予惩处。
6、附则。明确施行时间及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