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兰考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30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即日起起施行。通知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兰考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各项工作。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在一些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多种有效形式,对于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考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农业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第二部分项目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预计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生产托管服务资金300万元);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2、项目时间节点安排,3、制定标准,4、优选服务组织,5、监督项目实施,6核查验收,7兑付补助资金,8绩效评价,9项目总结;第四部分项目实施流程,包括1、选定服务组织,2,签订服务合同,3,提供作业服务,4,拨付补助资金,5,开展绩效考核;第五部分项目保障措施,包括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高度重视、保障经费,3,督导检查、确保实效,4,宣传引导、深化服务,5,资金监管、专款专用,6,公开电话、受理质疑;第六部分项目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