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过程
起草《暂行办法》的过程中,对兰考县的电子政务现状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学习了先进地区的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吸纳财政局、司法局等单位的政策建议,同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工作。
二、基本原则
遵循“需求导向、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集约节约、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三、《办法》编制依据
根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审核内容、审核程序、项目验收、附则等内容,共五章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