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20-052500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年3月19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部署,推动城市安全发展,结合兰考实际,现制定该实施方案。现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是什么?
答:(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完善城市安全建设、管理、运行责任制,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2020年,县城规划区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安全发展体制机制更加严密,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面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乡村、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二、如何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答:(一)科学制定规划标准。体现综合减灾和公共安全要求,编制修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综合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排水防涝防洪、安全生产、消防、气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专项规划,制定城市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科学规划和调整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功能区、工业园区,依法实行建设项目实施前安全评估论证工作。
(二)严把安全准入关口。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高风险项目,已建成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严格执行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推动城市产业机构调整优化。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城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建成区的消防站、消防装备、市政消防栓覆盖范围符合标准要求。要结合旧城改造、道路更新、河道治理和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管网采取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建设。加强城市交通、供排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科学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建设。
三、如何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答:(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每三年对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单位,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工程作业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推进工程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检维修、临时用电、登高、吊装、断路、动土、有限空间、焊接与热切割等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强化老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区域等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障碍物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等问题。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加强电梯隐患治理,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及学生出行安全监管,加强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地震风险普查及防控。
(三)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构建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在线监控。建立完善城市安全智能监控信息中心。实现城市地下燃气、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供电、桥梁、电梯等安全智能监控系统。组织开展城市自然灾害监测探测排查活动,建立预测预警评估机制,完善城市预警机制和制度。
四、如何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答:(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要求,建立适用于商业区、工业园区等不同功能区的安全监管模式,构建集生产、生活和公共安全为一体的城市安全新格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城市安全综合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实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网格化管理资源,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措施,实现城市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推进智慧监管。积极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步伐,强化智慧用电、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电梯、智慧工地等智慧安全项目建设。基于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推动公安、综治、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电油气、桥梁隧道等现有城市运行管理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及时监测监控,对涉及城市运行安全的相关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评估、处理,研判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并及时发出相关监测预警,提升城市安全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城市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推进实施联合执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城市病”。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改善监管执法装备条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将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信息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开展联合惩戒,在企业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授予、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五、如何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一)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立统一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加强与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和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完善标志明确、功能完备、维护及时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各重点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应急联动,做到应急救援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救援高效。
(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力量承担的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和支持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保险、金融机构为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提供相关保障,构建多方参与的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格局。
(三)提升科技保障水平。加大城市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的城市安全评估、监测与预警技术,提高城市安全运行监测和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提高事故和灾害信息获取、模拟仿真、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通信与保障能力。
(四)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技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城市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广普及安全常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鼓励城市建设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居家安全、应急避险、自然灾害等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积极推进将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如何加强统筹推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建立高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参与支持有关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共同创建、监督促进、参与评价、共享成果的全民参与机制。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情况纳入本县安全生产考核,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动态评估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发展状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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