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兰考要闻 > 正文
本报讯 记者卢浩然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兰考县义务教育阶段将实行“一费制”,小学每学年每生交160元,初中每学年每生交260元。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对县城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所在地的中小学,可以在上述标准20%以内上福除此之外,各小学、初中不准再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坚决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9月底前,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对实行“一费制”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凡没有按“一费制”规定落实的,要及时纠正。
网站标识码:4102250001 豫ICP备18043144号-1 豫公安备:41910202000101 Email:lk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