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兰考县教育系统产假问题
写信时间2024-04-10 21:46:06
兰考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04-12 14:54:56
您好:
根据国家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育的(注: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学校没有权力压缩教师产假。2023年10月份,兰考县教体局已出台《关于教师请销假、病假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兰考县教体局